新民主主義社會
詞語意思:
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經過新民主主義革命建立起來的并向社會主義發展的過渡性社會。毛澤東于1940年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提出,這種社會既不同于資本主義,又不同于社會主義。在經濟上由起著領導作用的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和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個體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等經濟成分組成。在政治上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
分詞解釋:
新民主主義:
關于無產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的理論。詳“民主主義”。
合作:
互相配合做某事或共同完成某項任務:分工合作丨技術合作。新民主主義革命:
無產階級領導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詳“資產階級民主革命”。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