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自

判自
詞語解釋
猶原本,本自。
分詞解釋
本自:
本來就,一向是。
原本:
1.事物之所由起;根源。
2.追溯事物的由來。
3.本來;原來。
4.第一次寫成或刻成的書本。
5.翻譯所根據的原書。

● 判
◎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判詞。判決。判案。
◎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國唐、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 自
◎ 本人,己身:自己。自家。自身。自白。自滿。自詡。自餒。自重。自尊。自謙。自覺。自疚。自學。自圓其說。自慚形穢。自強不息。
◎ 從,由:自從。自古以來。
◎ 當然:自然。自不待言。自生自滅。放任自流。
◎ 假如:自非圣人,外寧必有內憂。

判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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