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家兒
詞語解釋:
〈方〉指當事人:本家兒不來,別人不好替他作主。
分詞解釋:
不來:
1.不歸。
2.逸詩《貍首》的別稱。因貍一名不來,故稱。
作主:
1.制作木主﹑神位。
2.做主人。
3.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不好:
1.不美;不善。
2.不舒服,指生病。
3.不便。
4.不能。
當事人:
與某種法律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人。如簽訂出版合同的作者和出版社就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就是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本家兒
詞語解釋:
〈方〉指當事人:本家兒不來,別人不好替他作主。
分詞解釋:
不來:
1.不歸。
2.逸詩《貍首》的別稱。因貍一名不來,故稱。
作主:
1.制作木主﹑神位。
2.做主人。
3.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不好:
1.不美;不善。
2.不舒服,指生病。
3.不便。
4.不能。
當事人:
與某種法律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人。如簽訂出版合同的作者和出版社就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就是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