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征
詞語解釋:
鷹的別名。
分詞解釋: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 擊(擊)
◎ 敲打,或做類似敲打的動作:擊打。擊鼓。擊中。擊破。擊斃。擊水(a.拍打水面;b.指游泳)。旁敲側擊。
◎ 攻打:擊敗。擊毀。打擊。聲東擊西。
◎ 碰,接觸:撞擊。目擊。肩摩轂擊(亦作“摩肩擊轂”)。
● 征(徵)
◎ 遠行:長征。征途。征夫。征人。征衣。征帆(遠行的船)。
◎ 用武力制裁,討伐:征服(用力制服)。征討。征伐。征戰(出征作戰)。南征北戰。
◎ 召集:征兵。征募(招募兵士)。征集兵馬。
◎ 收集:征稅。征糧。
◎ 招請,尋求:征求。征稿。征婚。征聘(招聘)。征詢(征求意見)。
◎ 證明,證驗:征引(引用,引證)。信而有征。
◎ 表露出來的跡象:特征。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