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奸
詞語解釋:
彈劾奸臣。
分詞解釋:
奸臣:
指殘害忠良或陰謀篡奪帝位的大臣。
彈劾:
①指責揭發:彈劾貪官污吏。
②專門的國家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行動。資本主義國家由議會行使這一職能。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監察機關負有彈劾的職責。這和司法機關處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回事。
● 擊(擊)
◎ 敲打,或做類似敲打的動作:擊打。擊鼓。擊中。擊破。擊斃。擊水(a.拍打水面;b.指游泳)。旁敲側擊。
◎ 攻打:擊敗。擊毀。打擊。聲東擊西。
◎ 碰,接觸:撞擊。目擊。肩摩轂擊(亦作“摩肩擊轂”)。
● 奸
◎ 陰險,虛偽,狡詐:奸人。奸狡。奸刁。奸佞。奸雄。奸智(為非作歹的心計)。藏奸。
◎ 不忠于國家或自己一方的人:奸細。內奸。
◎ 男女發生不正當的性行為:奸淫。強奸(亦指統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人民,如“奸奸民意”)。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