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旨

裁旨
詞語解釋
宋代稱太守以下地方長官的指示﹑命令為“裁旨”。
分詞解釋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太守:
官名。戰國時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成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至隋初廢州存郡,州刺史代太守。明清時專以稱知府。
指示:
①指給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詞。
②指點;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級、晚輩的文件、意見:長輩的指示|按上級指示辦。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裁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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