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教

判教
詞語解釋
佛教語。謂判定各類經典的意義和地位。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地位:
1.人或團體在社會關系中所處的位置。
2.人或物所占的地方。
3.程度;地步。
經典:
①指傳統的具有權威性的著作:博覽經典。
②泛指各宗教宣揚教義的根本性著作。
③著作具有權威性的:馬列主義經典著作 ㄧ經典作家 。
義和:
語本《左傳.襄公九年》:“利,義之和也。”后以“義和”指講義氣,彼此和睦。


判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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