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

持斧
詞語解釋
《漢書.王欣傳》:“武帝末,軍旅數發,郡國盜賊群起,繡衣御史暴勝之使持斧逐捕盜賊,以軍興從事,誅二千石以下。”后以“持斧”指執法或皇帝派出的御史等執法之官。
分詞解釋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軍旅:
〈書〉軍隊,也指軍事:軍旅生涯。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


持斧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3/160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