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斥

訓斥
詞語解釋
訓誡與斥責。
[reprimand;rebuke;berate] 嚴厲的或正式的譴責,尖銳的申斥
分詞解釋
斥責:
責罵:嚴加斥責|語重心長,又似愛憐,又是斥責。
訓誡: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 斥
◎ 責備:斥責。怒斥。駁斥。訓斥。
◎ 指,指出:斥謬(指出錯誤)。
◎ 使退去,使離開:斥退。
◎ 開拓:開地斥境。
◎ 多,廣:充斥。
◎ 偵察,伺望:斥候(舊時偵察敵情的士兵)。
◎ 鹽堿地:斥鹵。
◎ 古同“尺”,尺蠖。
● 訓(訓)
◎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訓。培訓。
◎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 解釋詞的意義:訓詁(解釋古書中的字、詞句的意義。亦稱“訓故”、“詁訓”、“故訓”)。訓讀(日文借用漢字寫日語原有的詞,用日語語音讀漢字)。

訓斥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3/161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