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

原被
詞語解釋
原告和被告的簡縮合稱。
分詞解釋
原告:
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的一方。
被告:
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控告的人。也叫被告人。
簡縮:
精簡:各種報表的數量應該盡量簡縮。

● 原
◎ 最初的,開始的:原本。原告。原稿。原籍。原理。原料。原色。原始。原著。
◎ 本來:原樣。原型。原址。原主。
◎ 諒解,寬容:原宥。原諒。
◎ 寬廣平坦的地方:原野。平原。
◎ 同“塬”。
● 被
◎ 睡覺時覆蓋身體的東西:被子。被單。棉被。毛巾被。羽絨被。被褥。
◎ 蓋,遮覆:被覆。澤被后世(恩惠遍及后代)。
◎ 遭遇,遭受:被災。被難。
◎ 介詞,用在句中表示主講是受事者:他被(老板)辭退了。
◎ 用在動詞前,表示受動:被動。被告。被批評。被剝削。
● 被
◎ 古同“披”,覆蓋。

原被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3/161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