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居
詞語意思:
1.居于郊野。
2.指郊野居住處。
分詞解釋:
郊野:
郊區曠野。
住處:
1.居住的處所。
2.指棲身之所。
居于:
處在(某個地位):居于領導地位 ㄧ該省糧食產量居于全國之首。
● 野
◎ 郊外,村外:野外。野景。野游。野趣。野餐。野戰。四野。郊野。
◎ 界限,范圍:分野。視野。
◎ 指不當政的地位,與“朝”相對:朝野。下野。在野。野史。
◎ 不講情理,沒有禮貌:野蠻。粗野。
◎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野心。
◎ 不受約束:心玩兒野了。
◎ 不是人工馴養或栽培的(動物或植物):野生。野獸。野味。野花。野菜。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