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爭
詞語意思:
政治斗爭。
分詞解釋:
政治:
階級、政黨、民族、國家內部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又為經濟基礎服務。當社會上存在著階級的時候,突出表現為敵對階級之間的斗爭。其核心問題是政權問題,包括奪取政權和鞏固政權兩個方面。
斗爭:
①矛盾的雙方互相沖突,一方力求戰勝另一方:階級斗爭ㄧ思想斗爭ㄧ跟歪風邪氣作堅決的斗爭。
②群眾用說理、揭發、控訴等方式打擊敵對分子或壞分子:開斗爭會。
③努力奮斗:為建設美好的未來而斗爭。
● 政
◎ 治理國家事務:政治。政府。政黨。政權。政綱。政策。政令。政績。政見。政客(為個人或某一集團利益從事政治活動的人)。政局。政變。參政。議政。
◎ 國家某一部門主管的業務:財政。郵政。民政。
◎ 家庭或集體生活中的事務:家政。
◎ 姓。
● 爭
◎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爭奪。競爭。爭長論短。
◎ 力求實現:爭取。爭氣。爭勝。
◎ 方言,差,欠:總數還爭多少?
◎ 怎么,如何(多見于詩、詞、曲):爭不。爭知。爭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