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憲書

時憲書
詞語意思
即時憲歷。清代因避高宗弘歷諱,改稱“時憲書”。
分詞解釋
時憲歷:
歷法名。制定于明末,清順治二年(1645年)頒行,正式采用定氣注歷。這是我國歷法史上第五次(即最后一次)大改革。
改稱:
改變名稱;改變稱呼。

時憲書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3/163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