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罪
詞語解釋:
因公務上的過失所獲之罪。
分詞解釋: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公務:
關于國家或集體的事務:辦理公務ㄧ公務人員ㄧ公務繁忙。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公
◎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 國家,社會,大眾:公共。公安(社會整體的治安)。公眾。公民。公論(公眾的評論)。
◎ 讓大家知道:公開。公報。公然。
◎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國周代指“太師”、“太傅”、“太保”;西漢指“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公子。公主。
◎ 敬辭,尊稱男子:海公。包公。諸公(各位)。
◎ 雄性的:公母。公畜。
◎ 對長輩和年老人的稱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