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麑
詞語意思:
1.亦作“放麛”。
2.《韓非子.說林上》:“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歸。其母隨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與之。”后以“放麑”為仁德之典。
分詞解釋:
韓非子:
同“韓非”。
之而:
須毛。《周禮.考工記.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戴震補注:“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須鬣屬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周官下》:“而,頰毛也;之,猶與也。作其鱗之而,謂起其鱗與頰毛也……然則之為語詞,非實義所在矣。”與戴說不同。后人詩文中多用以形容須毛狀的東西或指雕刻的鳥﹑獸﹑龍等的須毛耆鬣。
仁德:
指致利除害愛人無私的崇高道德。
放麛:
見“放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