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丞

張鼎丞
詞語解釋
張鼎丞(1898-1981)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福建永定人。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8年參加領導閩西起義,是閩西革命根據地的創建人之一。曾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員、中共閩粵贛邊區省委書記、新四軍第二支隊司令員、第七師師長、華中軍區司令員。建國后,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是中共第七至十一屆中央委員。
分詞解釋
領導:
1.帶領并引導朝一定方向前進。
2.擔任領導的人。
3.指領導機關。
第二:
復姓。見《通志.氏族四》。
加入:
①加上;攙進去:加入食糖少許。
②參加進去:加入工會 ㄧ加入足球隊。
共和國:
實施共和政體的國家。
蘇維埃:
原蘇聯中央和地方各級的國家權力機關。中國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曾把當時的工農民主政權組織叫“蘇維埃”。


張鼎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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