銜寃

銜寃
詞語解釋
1.亦作“銜冤”。
2.含冤。謂冤屈無從申訴。
分詞解釋
冤屈:
1.郁悒;委曲。
2.冤枉,無罪而被誣為有罪。
3.指加人以惡名或罪名。
4.指冤獄﹐冤案。
含冤:
有冤未申:含冤而死。
申訴:
1.向上級或上屬機關申述情由。
2.訴說。
3.法律名詞。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法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亦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銜冤:
含冤,有冤無處申:銜冤悲泣|負屈銜冤。
無從:
1.不依從。
2.指無隨從之物。謂無外物以副其內誠。
3.找不到門徑或頭緒。

銜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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