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
詞語解釋:
法官。
分詞解釋:
法官:
法院中審判人員的通稱。
裁判:
1.法院根據事實,依照法律,對訴訟案件加以裁定和判決。
2.泛指對事情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
3.根據體育運動的競賽規則,對運動員的競賽成績和在競賽中發生的問題作出評判。
4.指在體育競賽中執行評判工作的人。
判官:
古代佐理地方長官的僚屬。迷信借以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判官筆。
裁判官
詞語解釋:
法官。
分詞解釋:
法官:
法院中審判人員的通稱。
裁判:
1.法院根據事實,依照法律,對訴訟案件加以裁定和判決。
2.泛指對事情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
3.根據體育運動的競賽規則,對運動員的競賽成績和在競賽中發生的問題作出評判。
4.指在體育競賽中執行評判工作的人。
判官:
古代佐理地方長官的僚屬。迷信借以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判官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