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餉

放餉
詞語意思
發放薪餉。
分詞解釋
薪餉:
薪金。一般指發給武裝人員的。
發放:
①(政府、機構)把錢或物資等發給需要的人:發放貸款 ㄧ發放救濟糧 ㄧ發放經營許可證。
②發出。放出:發放信號彈。
③處理;處置(多見于早期白話)。

● 放
◎ 解脫約束,得到自由:把籠子里的鳥放了。放膽。放誕。放任。放肆。放歌。放懷。豪放。釋放。
◎ 散:放工。放假。放學。放晴(陰雨后轉晴)。
◎ 帶牲畜到野外去吃草:放牧。放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動,放手不管,含貶義)。
◎ 驅逐到遠方去:放逐。放黜。流放。
◎ 到基層去:放官(古時指任命為外地官員)。下放。
◎ 發出:放電。放毒。放光。發放。
◎ 借錢給別人,收取利息:放債。放貸。
◎ 擴展:放大。放寬。
◎ 花開:百花齊放。心花怒放。
◎ 擱、置:這件事情不要緊,先放一放。存放。放棄。放心。放置。
◎ 至:放乎四海。摩頂放踵。
● 餉(餉)
◎ 同“饗”。
◎ 舊時指軍警的薪給:關餉。糧餉。餉銀。

放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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