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除
詞語解釋:
授官于外郡。
分詞解釋:
外郡:
京都以外的州郡。
● 出(齣)
◎ 從里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入不敷出。
◎ 離開:出發。出軌。出嫁。
◎ 產生,生長:出產。出品。出人才。
◎ 發生:出事。
◎ 顯露:出現。出名。
◎ 超過:出色。出類拔萃(超出同類之上)。
◎ 來到:出席。出勤。
◎ 引文、典故來源于某處:出處。語出《孟子》。
◎ 顯得量多:這米出飯。
◎ 放在動詞后,表示趨向或效果:提出問題。
◎ 傳奇中的一回,戲曲的一個獨立劇目。
● 除
◎ 去掉:除害。除名。除根。鏟除。廢除。排除。除暴安良。
◎ 改變,變換:歲除(農歷一年的最后一天)。除夕。
◎ 不計算在內:除非。除外。
◎ 算術中用一個數去分另一個數,是“乘”的反運算:除法。
◎ 臺階:階除。庭除。
◎ 任命官職:除拜(授官)。除授。除書(授官的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