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門獄
詞語意思:
“黃門北寺獄”的省稱。
分詞解釋:
黃門北寺獄:
后漢獄名。《后漢書.黨錮傳.李膺》:“帝愈怒﹐遂下膺等于黃門北寺獄。”后以“黃門北寺獄”為冤獄的泛指。
黃門:
1.宮禁。
2.官署名。
3.官名。本秦官,漢因之。因給事黃門,故名。《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有六丞。屬官有……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后為非宦者充任的黃門侍郎﹑給事黃門侍郎等官的簡稱。南朝梁江淹有《蕭太尉子侄為領軍江州兗州豫州淮南黃門謝啟》一文。胡之驥題注引《資治通鑒綱目》﹕“﹝蕭長懋﹞升明二年﹐除中書郎﹐遷黃門侍郎。”又《雜體詩三十首》中有《效潘黃門<述哀>》一首﹐潘黃門即指給事黃門侍郎潘岳。
4.宦者,太監。因東漢黃門令﹑中黃門諸官﹐皆為宦者充任﹐故稱。
5.謂男子不育。
● 獄(獄)
◎ 監禁罪犯的地方:監獄。獄吏。獄卒。地獄。越獄。
◎ 罪案,官司:冤獄。文字獄。斷獄。獄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