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業田

永業田
詞語解釋
1.田制名。也稱世業田。北魏行均田制,每男夫授桑田二十畝,身沒不還,世代承耕,故稱永業田。北齊﹑隋﹑唐沿用此制,但授田多少不等。唐中葉以后,土地兼并激烈,此制名存實亡。宋太平興國以后,凡人民所墾田即為永業田,不復有畝數的限制。
2.田制名。也稱世業田。隋唐兩代,自諸王以下,至于都督或散官五品以上,按等級分授永業田,子孫世襲,皆免課役。參閱《魏書.食貨志》﹑《通典.食貨志》﹑《隋書.食貨志》﹑《新唐書.食貨志一》。
3.舊時稱私有土地為永業田或世業田。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授田:
古時按戶分田的制度。如夏的貢法,殷的助法,周的徹法。田為公有,受田者向國家納稅。年老及身故,還田。唐代亦實行授田法,其制有異前代。
五品:
1.五常。指舊時的五種倫常道德。
2.五常。指仁﹑義﹑禮﹑智﹑信。
3.五等。古代功勛的五種名目。
4.五等。古代貝幣的五個等級。
5.九品官階的第五級。
興國:
1.振興國家。
2.興盛的國家。
3.劍名。
限制:
①規定的范圍:出入沒有時間限制。
②約束:舊的生產關系限制了生產力的發展。

永業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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