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保
詞語解釋:
做擔保,充當保證人。
[be sb.’s guarantor;go bail for sb.;sponser sb.] 做擔保;充當保證人
分詞解釋:
充當:
擔任某種職務或取得某種身分。
擔保:
①(對某事)負責;保證:他拍胸脯擔保|姐姐出國由舅舅作經濟擔保。
②民法上指為保障債權實現而采取的保證、抵押等行為。如甲向銀行借款,乙為甲提供擔保,保證在規定期內甲履行還款義務,一旦甲不履行義務時,乙予以履行。我國在1995年頒行擔保法,規定了有關事項。刑事訴訟法上的擔保則是為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等提供一定的保證。
保證人:
①保證別人的行為符合要求的人。
②擔保被告人不逃避審訊并隨傳隨到的第三人。
③法律上指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