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邑

郡邑
詞語解釋
府縣。
分詞解釋
● 邑
◎ 城市,都城:城邑。都邑。
◎ 舊指縣:邑人(同鄉的人)。邑庠(明清時稱縣學)。邑宰。
◎ 古代諸侯分給大夫的封地:采邑。
◎ 古同“悒”,愁悶不安。
● 縣(縣)
◎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 縣(縣)
◎ 古同“懸”。
● 郡
◎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 府
◎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開封府。府尹。府治。府試。首府。
◎ 國家行政機關:政府。官府。
◎ 古同“腑”,臟腑。

郡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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