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朝
詞語解釋:
郡署的廳事。亦指郡守。
分詞解釋:
廳事:
官署視事問案的廳堂。如:廳事之東北角。——《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郡守: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
● 朝
◎ 早晨:朝陽。朝暉。朝暮。朝霞。朝氣。朝思暮想。朝令夕改。朝秦暮楚(喻反復無常)。
◎ 日,天:今朝。明朝。
● 朝
◎ 向著,對著:朝向。朝前。朝陽。坐北朝南。
◎ 封建時代臣見君;亦指宗教徒的參拜:朝見。朝拜。朝圣。朝香。朝儀。
◎ 封建時代帝王接見官吏,發號施令的地方,與“野”相對:朝廷。上朝。退朝。朝野。朝政。朝臣。朝議。朝房。
◎ 稱一姓帝王世代相繼的統治時代;亦稱某一個皇帝統治的時期:朝代。唐朝。
◎ 〔朝鮮族〕a.中國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龍江和遼寧等省;b.朝鮮和韓國的民族。
◎ 姓。
● 郡
◎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