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學
詞語解釋:
郡國的最高學府。
分詞解釋:
郡國:
郡和國的并稱。漢初,兼采封建及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郡直屬中央,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南北朝仍沿郡﹑國并置之制,至隋始廢國存郡。后亦以“郡國”泛指地方行政區劃。
學府:
1.學問的府庫。比喻學問淵博。
2.與學問﹑學術有關的機構,如秘書省﹑國子監之類。后稱學校為學府。現亦特指較著名或規模較大的高等學校。
● 學(學)
◎ 效法,鉆研知識,獲得知識,讀書:學生。學徒。學習。學業。學友。學者。學閥。學制。學歷。學步邯鄲(譏諷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學而無成就,亦作“邯鄲學步”)。
◎ 傳授知識的地方:學校(簡稱“學”或“校”)。學院。學府。中學。大學。上學。
◎ 掌握的知識:學問(簡稱“學”)。學術(一切學問的總稱)。學位。學士(a.學位名,大學畢業生;b.古代官名)。才學。治學。學識。博學多才。
◎ 分門別類的有系統的知識:學說。哲學。數學。小學(a.古代指文學、音韻、訓詁學;b.現指初等學校)。
● 郡
◎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