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竿
詞語解釋:
古代百戲雜技中的爬竿節目。亦稱“緣竿伎”﹑“緣竿戲”。
分詞解釋:
爬竿:
①也稱“拔高”。一種向上攀援垂直而立或懸于高架的竹(木)竿的民間體育活動。有手足并用或單用雙手兩種爬法,并可結合做造型動作。已列為《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項目之一。
②雜技節目。漢代已流行,有尋幢、立竿等稱謂。立長竿于地,一至數人攀緣竿上,作在竿頂單臂支撐或足髁夾竿懸空等驚險動作。另地上立兩根長竿,演員穿躍于兩竿間表演的,稱“雙爬竿”。也有將竿豎立于一演員肩上或頭上,另數人在竿上進行表演的。
百戲:
古代雜技、樂舞表演的總稱。秦漢時已盛行。包括雜技、幻術和歌舞等。南北朝以后也稱“散樂”。隋代曾把四方散樂集中到洛陽(今屬河南)表演。唐宋兩代除宮廷演出外,唐代在長安(今陜西西安)的寺院里設“戲場”,宋代在大城市設瓦舍,作為百戲一類技藝的表演場所。元代以后,“百戲”一詞已少用。
節目:
文藝演出或廣播電臺、電視臺播送的項目:節目單ㄧ文藝節目ㄧ今天晚會的節目很精彩。
雜技:
表演藝術的一種。狹義指在特定的環境中,運用各種道具,以高難和驚險的技巧動作為手段進行表演的人體技藝,如手技、頂技、蹬技、吊子、爬竿、走鋼絲、車技、鉆圈、柔術等;廣義還包括口技、馴獸、滑稽、魔術等。有些國家把廣義的雜技(往往不包括魔術)稱為馬戲,又根據表演環境和條件的不同而有高空雜技、舞臺雜技、水上雜技、冰上雜技等之分。中國雜技在春秋戰國時已具雛形,漢代大盛,為百戲的重要內容。以后歷代有所發展,形成鮮明的民族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