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柄

法柄
詞語意思
執法之權。
分詞解釋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

● 柄
◎ 植物的花、葉或果實跟枝莖連著的部分:葉柄。花柄。
◎ 器物上的把兒:刀柄。勺柄。
◎ 量詞,用于有柄物:一柄傘。
◎ 喻在言行上被人抓住的材料:把柄。話柄。
◎ 執掌:柄政(執掌政權)。柄國。
◎ 權:國柄。民柄。
◎ 根本:“謙,德之柄也”。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法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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