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權
詞語解釋:
佃戶繼續租種土地的權利。
分詞解釋:
佃戶:
租種某地主土地的農民稱為某地主的佃戶。
繼續:
①(活動)連下去;延長下去;不間斷:繼續不停ㄧ繼續工作ㄧ大雨繼續了三晝夜。
②跟某一事有連續關系的另一事:中國革命是偉大的十月革命的繼續。
權利:
“義務”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能夠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并要求他人相應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在社會主義社會,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不可分離,在法律上一方有權利,他方必有相應的義務,或者互為權利義務;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會只承擔義務而享受不到權利。
租種:
承租他人的土地來耕種。
土地:
1.田地;土壤。
2.領土;疆域。
3.泛指地區,地方。
4.測量地形。
5.神名。指掌管﹑守護某個地方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