慚罪

慚罪
詞語解釋
慚愧有罪。自謙之詞。
分詞解釋
慚愧:
1.因有缺點﹑錯誤或未能盡責等而感到不安或羞恥。
2.感幸之詞。意為多謝﹑難得﹑僥幸。
自謙:
1.自我謙遜。
2.自足;心安理得。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 慚(慚)
◎ 羞愧:慚愧。羞慚。慚色。慚懼。慚怍。慚赧。慚顏。自慚形穢。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慚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343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