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口
詞語解釋:
黃河在鄭州的河口。清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黃河在鄭州決口。
分詞解釋:
決口:
(河堤)被水沖出缺口。
公元:
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
河口:
河流流入海洋、湖泊或其他河流的地方。
鄭州:
河南省省會。位于河南省中部,臨黃河,在京漢、隴海鐵路交匯處,市區面積1000平方公里,人口197萬。為交通樞紐,黃淮平原物資集散地,中國新興的棉紡工業基地。
黃河:
中國第二大河。源于青海巴顏喀拉山北麓約古宗列盆地,流經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七省區,注入渤海。長5464千米,流域面積75萬多平方千米。天然徑流量570多億立方米。年均含沙量37.7千克/立方米(陜縣站),年均輸沙量16億噸,均居世界大河之首。90%的泥沙來自中游黃土高原。下游泥沙淤積,成為“懸河”(即“地上河”),歷史上經常決口泛濫,并發生重要改道二十六次。1955年起進行大規模綜合治理和開發,在上中游除進行水土保持工作外,還興建了三門峽、青銅峽、劉家峽、龍羊峽等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