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罪

稽罪
詞語解釋
對有罪者遲不處罰。
分詞解釋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稽
◎ 停留:稽留。稽滯。
◎ 考核:稽核。稽查。稽考。無稽之談。
◎ 計較:反唇相稽。
◎ 至。
◎ 姓。
● 稽
◎ 〔稽首〕古代的一種禮節,跪下,拱手至地,頭也至地。
◎ checkdelayexamineinvestigate

稽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343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