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廷
詞語意思:
①帝王的住所。
②由帝王及其大臣構成的統治集團。
(1) [palace]∶帝王居住和處理朝政的處所
宮廷生活
(2) [royal court]∶由帝王及其大臣構成的統治集團
宮廷政變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構成:
①形成;造成:眼鏡由鏡片和鏡架構成ㄧ違法情節輕微,還沒有構成犯罪。
②結構
①:研究所目前的人員構成不盡合理。
帝王:
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②帝和王。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帝王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