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骸

遺骸
詞語解釋
1.指棄置而暴露的尸體。
2.遺體;骸骨。
[remains of the dead] 曾是有生命的軀體的化石骸骨(如人的尸體);遺體
烈士遺骸
分詞解釋
暴露:
(隱蔽的事物、缺陷、矛盾、問題等)顯露出來:暴露目標ㄧ暴露無遺。
骸骨:
1.尸骸之骨。
2.又指身體。舊稱一身為上盡事,故辭官稱乞骸骨。
棄置:
1.拋棄,扔在一邊。
2.謂不被任用。
遺體:
亦作“遺躰”。
1.舊謂子女的身體為父母所生,因稱子女的身體為父母的“遺體”。
2.即親生子。
3.猶身體。
4.指所尊敬的人的尸體。
5.指以前遺留下來的形體、式樣。


遺骸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4/7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