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首

案首
詞語解釋
明清時代童生參加府、州或縣學考試而獲得秀才第一名。
分詞解釋
童生:
未考取秀才的讀書人:那胡老二原是個老童生,于詩詞上還有些靈性,只是屢試不中,如今也歇了這科舉的心。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
縣學:
舊時供生員讀書之學校。科舉制度童試錄取后準入縣學讀書,以備參加高一級之考試,謂之“進學”﹑“入學”或“入泮”,士子稱“庠生”﹑“生員”,俗稱“秀才”。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
獲得:
取得;得到(多用于抽象事物):獲得好評 ㄧ獲得寶貴的經驗 ㄧ獲得顯著的成績。

案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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