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資
詞語解釋:
1.亦作“遺貲”。
2.猶遺產。
3.猶馀財。
分詞解釋:
遺貲:
見“遺資”。
遺產:
①公民死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在我國,遺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②歷史上遺留、累積的精神財富:藝術遺產|文化遺產。
● 資(資)
◎ 財物,錢財:資源。物資。資財。資金。資費。資料。工資。川資(路費)。
◎ 經營工商業的本錢和財產:資本。外資。獨資。合資。資方。
◎ 供給,幫助:資助。資送。資敵。可資借鑒。
◎ 智慧能力:資質。天資。
◎ 出身和經歷:資格。資歷。
◎ 姓。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