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煙火藥

無煙火藥
詞典解釋
燃燒時產生微煙的火藥。分單基藥(如硝化棉加助劑制的火藥)、雙基藥(如硝化棉與硝化甘油制成的火藥)、三基藥(如含硝化棉、硝化甘油和硝基胍的火藥)等。通常由硝酸纖維素用有機溶劑(如乙醇等)膠化成形后,揮發除去溶劑而成。是軍事上最常用的發射藥。
分詞解釋
除去:
1.拆除。
2.去掉。
3.廢除。
4.表示所說的不計算在內。
硝基:
硝酸分子中除去一個羥基(-oh)后所構成的一價原子團。一般以-no_2表示。
揮發:
液體在常溫下變為氣體向四周散布,如醚、酒精、石油等都能揮發。
產生:
1.生育;分娩。
2.出產。
3.由已有的事物中生出新的事物;出現。
4.出生。
火藥:
炸藥的一類。爆炸時有的有煙,如黑色火藥,有的沒有煙,如硝酸纖維素。


無煙火藥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4/72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