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伯

案伯
詞語解釋
明清時,同一年考取的秀才彼此稱同案,稱對方的父親為案伯。
分詞解釋
父親:
有子女的男子是子女的父親。
同一:
1.共一,合一;統一。
2.相同;同樣。
考取:
投考被錄取:他考取了師范大學。
對方:
跟行為的主體處于相對地位的一方:老王結婚了,對方是幼兒園的保育員 ㄧ打球要善于抓住對方的弱點來進攻。
彼此:
①那個和這個;雙方:不分彼此ㄧ彼此互助。
②客套話,表示大家一樣(常疊用做答話):‘您辛苦啦!’‘彼此彼此!’。

案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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