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焦

遺焦
詞語解釋
《后漢書.蔡邕傳》:“吳人有燒桐以爨者,邕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猶焦,故時人名曰:‘焦尾琴’。”后以“遺焦”謂遺棄表面燒焦的良木。引申為遺棄人才而不用。
分詞解釋
表面:
事物的外表;最外層:表面現象|顯露于表面|表面化。
不用:
1.不聽從;不采納。
2.不應用;廢棄。
3.不為所用。
4.不必;無須。
5.中醫術語。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
遺棄:
①丟掉;放棄:笨重物品帶不走,全都遺棄了。
②不履行贍養或撫養親屬的義務:厚次敘九族之親而不遺棄|遺棄糟糠,別婚士族。
燒焦:
由于過度燒、烤而炭化變色。如:烤肉的底部被廚師燒焦了。
后漢書:
書名。紀傳體東漢史。南朝宋范曄著。全書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記載自公元23年至220年間的歷史,敘事喜以類相從。為研究東漢史的重要資料。


遺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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