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才
詞語解釋:
1.謂薦舉﹑科舉遺漏人才;埋沒人才。
2.未被發現或未受重視的人才。
3.秀才參加鄉試,先要經過學道的科考錄送,臨時添補核準的,稱為“遺才”。
分詞解釋:
核準:
審核后批準:施工計劃已經審計部門核準。
臨時:
①副詞。表示事情將要發生的時候:臨時抱佛腳|臨時找個替身。
②非正式的;短時間的:臨時工。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人才:
1.人的才能。
2.有才學的人。
3.人的容貌。
4.指美貌女子。
遺漏:
1.謂應該列入或提到的事物因疏忽而沒有列入或提到。
2.指棄置未用的人或物。
3.猶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