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

遺忘
詞語解釋
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再認與回憶,或者錯誤的再認與回憶。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后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
分詞解釋
錯誤:
①不正確;與實際不合:錯誤的看法。
②指不正確的觀點、行為等:犯錯誤|錯誤非常嚴重。
記憶:
①記住或想起:小時候的事情有些還能記憶起來。
②保持在腦子里的過去事物的印象:記憶猶新。
記過:
登記過失,作為一種處分:記了一次過。
或者:
①或許:你快走,或者還趕得上車。
②連詞,用在敘述句里,表示選擇關系:你們叫我楊同志或者老楊都行,可別再叫我楊科長 ㄧ這本書或者你先看,或者我先看。
材料:
①能直接制成成品的物件:這輛自行車很輕,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②供學習、研究、寫作等使用的資料:參考材料|統計材料。
③比喻合適的人:他是當演員的材料。


遺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74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