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

遺棄罪
詞語解釋
在我國,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分詞解釋
對于:
介詞,引進對象或事物的關系者:我們對于公共財產,無論大小,都應該愛惜ㄧ大家對于這個問題的意見是一致的。
其他:
1.亦作“其佗”。
2.別的。
患病:
生病。如:患病率。
拒絕:
不接受(請求、意見或贈禮等):拒絕誘惑ㄧ拒絕賄賂 ㄧ無理要求遭到拒絕。
扶養:
養活:把孩子扶養成人。


遺棄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74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