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
詞語解釋:
即遺囑。
分詞解釋:
遺囑:
死者生前依法處理遺產或其他事務并于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人所立遺囑不需要他人同意即有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偽造的遺囑,均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 屬(屬)
◎ 同一家族的:親屬。眷屬。烈屬。
◎ 類別:金屬。吾屬。
◎ 有管轄關系的,歸類:屬于。屬下。屬地。歸屬。直屬。附屬。隸屬。
◎ 生物群分類系統上,“科”下有“屬”,“屬”下有“種”。
◎ 系,是:屬實。純屬謠言。
◎ 用十二生肖記生年:屬相。
● 屬(屬)
◎ 連綴,接連:屬文。屬和。
◎ (意念)集中于一點:屬仰(注視仰望)。屬望。屬意。
◎ 古同“囑”,囑咐,托付。
◎ 傾注,引申為勸酒:“舉酒屬客”。
◎ 恰好遇到:屬京師亂。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