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征

無征
詞典解釋
1.沒有證明;沒有實據。
2.沒有征兆或跡象。
分詞解釋
實據:
確實的證據;確鑿的事實。
證明:
①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實來表明或判定真偽對錯等:證明一條定理|我證明他當時不在場。
②可用來證實的材料:事實是最好的證明。
③以若干判斷為根據,斷定另一個判斷為真的思維形式。斷定一個判斷為真,不等于該判斷確實為真,也不等于一個判斷的真實性確實得到斷定。只有正確的證明,才能確實斷定一個判斷的真實性。一切證明都由論題、論據和論證組成,都通過推理實現,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題相當于推理的結論,論證相當于推理形式。因此,證明必須遵守推理的規則。
沒有:
猶沒收。
跡象:
指表露出來的不很顯著的情況,可借以推斷事物的過去或將來:跡象可疑 ㄧ從跡象看,這事不像是他做的。
征兆:
征候,先兆。


無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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