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宅
詞語解釋:
1.故居;舊宅。
2.留存故居。
分詞解釋:
故居:
曾居住過的房子:魯迅故居。
留存:
存留,保存。
舊宅:
1.舊屋;故居。
2.指先人的塋墓。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
● 宅
◎ 住所,房子(多指較大的):住宅。內宅(指住宅內女眷的住處)。宅門。宅邸。宅第。
◎ 葬地,墓穴:宅兆(墳墓的四界)。
◎ 居住:宅心仁厚(居心仁義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