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子禮

遺子禮
詞語解釋
新羅語。稱帽子。
分詞解釋
遺子:
1.留給子孫。
2.產子;產卵。
3.遺落的種子。
4.遺孤。
新羅:
朝鮮古國。公元前1世紀形成。初領有朝鮮半島東南部地區,都于慶州。與高句麗、百濟形成三國鼎立局面,相互間戰爭不斷。公元7世紀中葉與中國唐朝聯合,攻滅百濟和高句麗,不久統一半島大部。9世紀衰落。10世紀初重又形成三國鼎立局面。935年被王氏高麗所滅。
帽子:
1.戴在頭上保暖﹑防雨﹑遮日光或裝飾的用品。
2.指罩或套在器物上方,形狀與用途似帽子的東西。
3.指文章開頭的引子﹑套語。
4.指所加的罪名或壞名義。

● 禮(禮)
◎ 社會生活中,由于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儀節:婚禮。喪禮。典禮。
◎ 符合統治者整體利益的行為準則:禮教。禮治。克己復禮。
◎ 表示尊敬的態度和動作:禮讓。禮遇。禮贊。禮尚往來。先禮后兵。
◎ 表示慶賀、友好或敬意所贈之物:禮物。禮金。獻禮。
◎ 古書名,《禮記》的簡稱。
◎ 姓。

遺子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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