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戲

倡戲
詞語解釋
樂伎表演的歌舞雜戲。
分詞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雜戲:
1.古代娛樂形式之一﹐包括百戲﹑雜樂﹑歌舞戲﹑傀儡戲等。又稱“雜伎”。
2.指從事雜戲之人。
表演:
1.戲劇﹑舞蹈﹑雜技等的演出。亦指把情節或技藝表現出來。
2.指做示范性的動作。
3.謂做事不真實,好像演戲一樣。

● 倡
◎ 發動,首先提出:倡言,倡始。倡議。倡導。提倡。首倡(首先提倡)。
◎ 古同“唱”,唱和。
● 倡
◎ 古代稱唱戲的人:倡優。
◎ 古同“娼”,妓女。
● 戲(戲)
◎ 玩耍:游戲。兒戲。嬉戲。戲豫(嬉游逸樂)。二龍戲珠。
◎ 嘲弄,開玩笑:戲言。戲弄。戲謔(用詼諧有趣的話開玩笑)。
◎ 演員在舞臺上化裝表演故事的藝術:戲劇。戲文。戲碼(戲曲演出的節目)。戲劇性。
◎ 指具體劇種:京戲。黃梅戲。皮影戲。木偶戲。馬戲。
● 戲(戲)
◎ 〔於戲〕同“嗚呼”。


倡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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