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家

倡家
詞語解釋
1.古代指從事音樂歌舞的樂人。
2.稱妓女。
分詞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樂人:
1.古代指掌管音樂的官吏。
2.歌舞演奏藝人的泛稱。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倡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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