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卒

倡卒
詞語解釋
軍中表演歌舞百戲者。
分詞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百戲:
古代雜技、樂舞表演的總稱。秦漢時已盛行。包括雜技、幻術和歌舞等。南北朝以后也稱“散樂”。隋代曾把四方散樂集中到洛陽(今屬河南)表演。唐宋兩代除宮廷演出外,唐代在長安(今陜西西安)的寺院里設“戲場”,宋代在大城市設瓦舍,作為百戲一類技藝的表演場所。元代以后,“百戲”一詞已少用。
表演:
1.戲劇﹑舞蹈﹑雜技等的演出。亦指把情節或技藝表現出來。
2.指做示范性的動作。
3.謂做事不真實,好像演戲一樣。

● 卒
◎ 兵:士卒。小卒。兵卒。
◎ 舊稱差役:走卒。
◎ 死亡:病卒。生卒年月。
◎ 完畢,終了:卒歲(度過一年)。卒業(畢業)。
◎ 終于:卒勝敵軍。
● 卒
◎ 同“猝”。
● 倡
◎ 發動,首先提出:倡言,倡始。倡議。倡導。提倡。首倡(首先提倡)。
◎ 古同“唱”,唱和。
● 倡
◎ 古代稱唱戲的人:倡優。
◎ 古同“娼”,妓女。


倡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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