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優

倡優
詞語解釋
1.古代稱以音樂歌舞或雜技戲謔娛人的藝人。
2.娼妓及優伶的合稱。倡,指樂人;優,指伎人。古本有別,后常并稱。
分詞解釋
戲謔:
打趣;開玩笑:善戲謔兮不為虐兮|新房里充滿戲謔的笑聲。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娼妓:
原指從事歌舞的女藝人,后稱賣淫的女子。
藝人:
1.亦作“蓺人”。
2.耕種的人。
3.有才藝的人。
4.指戲曲﹑曲藝﹑雜技等演員。
5.手工藝工人。
優伶:
優,俳優;伶,樂工。后通稱戲曲演員為優伶。


倡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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